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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系成立课堂教学督导检查组织

     
 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的监控,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,建设良好的教风与学风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,决定成立课堂教学督导检查机构。组长:张德君,组员:张永霞、李宏艳、孙舒、郎华梅、赵希山、侯玉英、刘丽萍、孙作和等并规定了课堂教学的检查内容。
   1、迟到;早退;旷课。
   2、4名以上学生趴桌子睡觉;学生普遍不听讲;课堂秩序混乱。
   2、教师无特殊情况坐在学生座位上或长时间不授课、不指导。
   3、明显可见的学生摆弄手机,收发短信,听音乐,看课外书而教师不予制止。
   4、随意给学生假出课堂办事、上厕所、打电话等。
   5、言语讽刺、挖苦学生。
   6、侮辱、体罚或打击报复学生。
   7、教师在课上收发短信;在课堂或到走廊接打电话。
   8、上课时间擅离教室办私事。
   9、在讲课中散布不良言论。
   10、教师着装不当。
   11、未经教务处同意,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。
   12、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而擅自调课或委托他人代课。
   13、未携带教案等任何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。
   14、实验室教学教师未做好设备、仪器、原材料等准备工作;学生任务量不足、内容难度不够、时间未保证;教师指导或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效果不好。
   15、机房或多媒体教室教学,课堂混乱,教师不予管理;学生玩游戏或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教师不予制止。


  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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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3月25日